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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

雇用接替经核准因病或因伤缺勤的工作人员

本政策适用于: 所有正式全职和兼职工作人员. (集体谈判协议所代表的个人根据这些协议获得利益.)

I. 政策

大学将在批准的与工作有关的(工人补偿)或与工作无关的(短期病假)缺勤期间和/或在家庭医疗假(FML)结束后,在合理的时间内保留员工职位,但明显存在不适当的困难或确定需要无限期继续休假的情况除外.

II. 的指导方针

A. 当员工因工作相关或非工作相关的残疾缺勤而缺勤时,工作人员的职位只能临时填补. 除非因缺席或其他异常情况而取消职位(必须与人力资源办公室和法律顾问办公室进行审查)。, 如果医务部门确定工作人员在医学上能够重返工作岗位,则必须允许工作人员重返工作岗位.

B. 如果确定员工因残疾缺勤无法返回工作岗位, 只有在与人力资源厅协商,以确定在特定事实和情况下额外休假是否合理后,才能永久填补他们的职位, 如果是这样的话, 将延长多少额外假期.

C. 在任何情况下,如果持续休假会给部门带来不必要的困难,或者确定无限期返回工作岗位,则不会保留空缺职位.

3. 程序

A. 当员工因被批准的短期缺勤(工作相关或非工作相关)而缺勤时, 该工作人员的职位可按下列方式临时填补:

  1. 通过强大的人员配置临时替代.
  2. 通过人力资源厅替代报告时间(TAR), 或临时定期的全职或兼职替代,并注明结束日期.
  3. The replacement staff member hired into a position with an end date is not entitled to layoff status when the end date occurs; however he/she may seek a transfer.

B. 当员工在被批准的短期缺勤(与工作有关或与工作无关)结束后无法立即返回时, 在考虑任何长期更替之前,必须与人力资源厅进行协商:

  1. 该部门将与人力资源办公室联系,询问更换该员工的可能性.
  2. 本部门和人力资源办公室将讨论本部门的需求, 雇员预计将继续缺勤的时间, 并根据《十大赌博正规老平台》(ADA)和/或州法律,决定该员工的职位是否应在更长的时间内开放.
  3. 如果部门提出继续担任该职位会造成不适当的困难, 此事必须提交法律事务厅进行法律评估.
  4. 在任何情况下,一个部门都不会被要求保留一个空缺的职位,如果需要继续休假是无限期的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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